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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

 
长大以后,是不会再轻易谈论自己喜欢某人,因为有了价值观、是非观,怕自己一时看跑了眼,发现这个人不“值得”。不仅自己错付了痴情,更被他人耻笑了去。这样的论调里,这个世界可能根本没有人是“值得”的,因从来就没有完美的人。
 
于是我们真的就此放弃寻找这个“值得”的人。懵懂少年时,曾经以为,拥有自我就足够了。但这个没有参照对象的自我,根本就是空虚无根。像那只飘得很远很远的风筝,一条线并不足以指引生命的方向。
 
庆幸的是,时间能够把幸运带给某些静静等待的人。我曾经被浮躁青春搞动得混浊的心灵,在岁月沉淀过后,澄清透明的那一层慢慢晰出。借着这双透明的眼睛,渐渐看得懂他人。某些他人,十多年过去了,依然混浊不清,那就可以轻轻放下,因为真的“不值得”。又有某些人,清晰的本质也开始显露了,那样的携手努力也是“值得”欣赏的。而其中的某人,像一杯从来没有添加过任何物质的清水,仿佛一生一世也不会改变他那透明的本性,在我眼中越来越清晰。
 
喜欢清水,大概是不会被耻笑了,因为每个人都需要健康的清水。你可以不喜欢喝清水,但你的生命绝对离不开清水,也不能否认清水的价值。这就是值得。
 
拥有清水个性的某人,静静地在那里,绝对地坚持“自我”的本质,且他的“自我”里只有认真做好自己本份,如同一杯健康的水。因此,对于他来说,那么多的人和那么多的爱,是因为他真的真的值得。如斯坚定的信念,在我的生命里大概是第一次。这一次我不怕了,我认准了这一次的“值得”,下定决心把这个“值得”拥在怀中,作为我追寻半生的自我的参照系。
 
原来,手边的那杯清水是缺不得的。

人生的必然

 
我们所知道的大部分文学作品,都对青春赋予无穷无尽的欣赏与赞美,甚至有形容为人生的“黄金时代”。按照宽容一点的标准,这个“黄金时代”大约就是15-35岁之间的20年。
 
这20年为什么被称之为“黄金时代”呢?以我很市场、很商业的眼光来看,这个年龄段的人,当他们踏入商场里,商家仿佛看见一块块闪闪夺目的黄金走进来,随时可以用他们的青春换走店里的商品。的确,他们的消费力之强大,是各个年龄段之冠。我在各个城市都做过的类似的市场调查,无一例外地显示,15-35岁之间的人群永远都是消费群中的活泼分子,几乎每周逛街,喜欢新产品,追求高科技含量的数码电脑,热爱广告投入多于产品实质的体育用品。可想而知,他们的确是商家眼中极为珍贵的黄金。另一方面,这一年龄段的人,大抵没有多少生活压力。大概都有一份收入或多或少但比较稳定的工作,因此有消费能力;还在念书的,有父母定时提供零用钱,比发工资更准时,自然有自主消费力。某次珠三角某城市的消费者调查,部分职业为“学生”者,月收入居然1000-2000元,连我也吓了一大跳。富裕的父母造就了一班富裕的读书郎。我知道,有不少工薪阶层辛辛苦苦工作一个月,也剩不了1000-2000元给自己做零用钱。如果有这样的父母,我宁愿念一辈子的书。
 
这个20年,大概可以对半分为两个阶段。前一个10年,我们相信人生没有什么是必然的,尽管每一个长辈都说人生一定这样、一定那样。于是,我们用各种各样的行动去打破他们的预言。父母说,早点睡觉、不要熬夜,不然很快就衰老;我们以为衰老只是老年人才有的,晚上的大好时空当然用来拼酒、唱歌,直到有一天发现自己想睡却睡不着,才惊觉失眠是衰老的第一徵兆。父母说,读书的时候不要谈恋爱,早恋是没有结果的,因为我们太年少,不知道怎样的人才是自己的真正伴侣;我们以为山盟海誓就是地久天长,我们理所当然地知道自己爱的是谁,直到无数次离离合合才发现自己甚至已说不出怎样的人才是自己所爱。父母说,父母说……所有他们曾经说过的人生必然,所有我们曾经反抗过的必然,最后都慢慢变成了现实。在第二个10年里,我们在应对高强度的加班时开始有力不从心的感觉,我们的腰、腿、手、头开始有痛感,我们开始觉得社会上有许多东西如潜规则、钱权交易、道德淡漠是不能靠我们的力量就可以改变……我们终于相信,父母口中的必然,是必然会发生的。
 
认识必然,就是长大的过程。

我的一天“5·12”

 
天空发白的时辰
我穿过梦的界限
昨日遗落的垃圾
散落着被搜掠的痕迹
张着两寸直径的口子
尽情嘲笑着我的大意
臆像中的袭击者仿佛还在
在恐怖中的我收拾着残局
暗角的骨头尤其触目惊心
我曾啃过的又被仔细啃咬一遍
新鲜发白的齿痕刺得牙根发酸
可恨受袭的气息无法一并抛掉
 
七点阳光的温柔
带着初夏的甜美
引着我走向早晨
头脑清醒得新鲜热辣
公交闲逸怡人如咖啡
饮尽时已轻松到公司
静静回廊里我扮演偷袭者
入侵仍沉醉梦乡的办公室
电脑饮水机通通被迫起床
揉眼列队迎接东方的耀目金光
车龙开始舞动城市的固定节奏
居高临下的感觉只给清醒之人
 
午后的抑郁困顿
头脑与身体打架
一边爱闲暇时光
那一边厢渴睡思梦乡
没有一方肯负隅屈服
迷离中思考人生感性
结果留在巫山脑袋余疼痛
抱着枕头正好玩文字游戏
行列句整中晕眩乘空袭来
五一二一四二八的钟穿越时空
传说逝者永沉无间的弥留恐怖
愿我祈祷能送灵魂高飞上云宵

休养中得打油诗一首

久病床前倦案牍,
妆台尘轻绕药香。
灰水和泥成一碗,
墨汁满腹养文章。
 
各位好友,本人近期抱恙而无法写博,请见谅!今天,偶得打油诗一首,聊以寄情,顺便向各位报个平安。各位精心所作博文,待闭关期满之日,一并再予回复,再请谅!

唱读《石头记》

 
如果你听过达明一派的《石头记》,你就不会说香港流行歌曲没有文化,因为这首歌的题材选自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的《红楼梦》。
 
近来,对《红楼梦》很痴,又拾起这首喜爱多年的《石头记》。
 
歌词应该是以男一号贾宝玉的口吻写的,依稀模仿着他出家以后的凄凉景况,“冷冷清风吹飘雪”、“鞋踏破、路湿透”,几乎可以肯定不是高鹗续四十回里那个高中进士然后出家的宝玉,连鞋都是破的,哪里还有“大红猩猩毡”的富贵模样。“渐厚”、“弱柳”更是一咏三叹的调子,让人听着都伤感无限。
 
宝玉回想起从前于大观园中与姐妹们无忧嬉戏的日子,“一心把思绪抛却似虚如真”、“一心把生关死劫与酒同饮”。结果呢?“焉知那笑靥藏泪印”,想来宝玉嗟叹自己当初为何没有参透红颜的薄命而去作更多的努力以“护花”。以前,在我的直觉里,那一句“焉知那笑靥藏泪印”,简直就是整天流泪的林黛玉的写照,但现在读深了“红楼”,才发现那是为书中所有薄命女子的。温柔而笑的秦可卿、爽朗大笑的史湘云、撕扇一笑的睛雯、梦中寻诗而笑的香菱,还有书中的每一个女子,没有一个不是曾经的笑靥如花,但在我们已知的“红楼梦”以及考证出来的“红楼真梦”,大悲剧的结局里又有哪一个不是洒泪而终呢?很多歌词的抄录都把这一句写作“笑晏”,因为这个我解读的意思,我擅自把之改为“笑靥”了,觉得更贴近作词者的原义。

最后这一段落,也不用多说了,呼应的就是《红楼梦》书首的“凡例”中的开篇诗: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虽然此诗在传世多个版本中独存于甲戌本。无论词人写作时是否看过,我想,他那刻的心情与曹公绝对是如此相通。“丝丝点点计算,偏偏相差太远”,就是“浮生着甚苦奔忙”;“真真假假,惜悲欢恩原是诈”,分明就是“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两个相隔百年的人的和鸣是让人感动的。就像我不时举头所看的也是曹雪芹当年描写的“葬诗魂”的“冷月”;每次翻开《红楼梦》,体味到的就是曹雪芹当年写作时的心情。恍惚之际,时空仿佛从来交替过。
 
一本巨著的不朽正在于此。
 
《石头记》
曲︰劉以達
詞︰邁克/陳少琪/進念二十面體
看遍了冷冷清風吹飄雪 漸厚
鞋踏破 路濕透
再看遍遠遠青山吹飛絮 弱柳
曾獨醉 病消瘦

聽遍那渺渺世間輕飄送 樂韻
人獨舞 亂衣鬢

一心把思緒拋卻似虛如真
深院內舊夢復浮沉
一心把生關死劫與酒同飲
焉知那笑靥藏淚印

絲絲點點計算 偏偏相差太遠
兜兜轉轉 化作段段塵緣
紛紛擾擾作嫁 春宵戀戀變掛
真真假假
惜悲歡恩原是詐

欣赏孤独,如同欣赏梁朝伟

 
今天的你,是众人仰视的武林高手
冷漠孤高
一举手一投足一眼神都是四个字
独孤求败
 
昨天的你,是懵懂少年心中的邻家大哥哥
机灵的韦小宝
顽皮的小鱼儿
憨直的张无忌
傻傻的石破天
神功再盖世无双
你还是可亲可爱
幻想中的天大困难
你也会来为小妹解决
 
我们是一起长大的
彼此熟悉的除了感情
还有你眼中的孤独
大哥哥也有心事
可能为了另一半
也可能为了事业
更可能只是你喜欢和现实保持距离
 
世人说
距离产生美
你刻意的远离引诱他们迷恋你
他们错了
你不为了任何人刻意
远离
那只是因为你喜欢距离
 
四十六年的孤独
已足够小龙女与杨过分开重聚二点五次
已足够从千禧年跨入王家卫的《2046》
已足够成就张国荣的灿烂一生
 
世人明白不得不面对的百年孤独
选择欣赏你的坦然
就是对害怕孤独的终极对抗
你的眼神
分明判定着你继续孤独下去
那就请你接受世人的膜拜吧
 
注:不知为什么,今天突然想写这样奇怪的文字,想写一下我少年时代的这位偶像。再查了一下,发现原来6月27日是梁朝伟的46岁生日,藉此,祝TONY生日快乐!

问悠然

路无涯唯茫茫
心无盼独落落
咸太繁
淡添烦
不知今夕何滋味
风餐露饮作闲人
何如
难舍是凡尘
 
1
 
注:都说凡人烦事多,人到中年感受更深,虽深明障由心生、庸人自扰,但真能不看、不闻、不理否?恐不能。只好调整心态再上路。

点滴聪明

 
小聪明是人生之苦,年轻时因一切简单,可取之作争胜之利器,年纪渐大事渐多,聪明总有逢敌手,总有一天遇上要低头之事,一生自诩聪明,末了,还是要俯首于平庸。
 
错用一生聪明,获取太多容易,虚度的半生,原来学会了沉溺而非思考。
 
能被聪明所误的皆是小聪明,大聪明视一切只是障碍,不强求只跨越,不去算机关又何误可有。
 
P1010006

贺TOMMY归来

昨夜梦沉访流星,

今日忽闻君归来。
指间暗问孰真虚,

网宅有情聚此家。

 
三男一宅是我最喜爱的博客,也是一年多以来不断捧场的一家。昨夜梦中到访他们的流星花园,依稀见到他们一家三口的笑逐颜开,猜想是喜事到临。今天上去看,果然是喜事。小诗一首,贺一贺。

夜淋漓——应《夜雨》

沥沥灯影零丁雨,

习习秋寒悲凄意。

数落前生千般非,

还得今朝百样是。 

注:傍晚,又一场秋临夜雨,竟越夜越寒。无伞,雨中孤身行,有感而发。

文学网站之我见——认同的坟墓

每一个原创文学网站,都埋满了渴望认同的心。

 

表象上,热闹得像熙熙攘攘的花市,每一张脸都兴高采烈,晶晶亮的眼睛大大地睁着,盯着自己的作品,点击率、回复都是冀求的鼓励,“荐”、“精”都是宝贵的嘉奖。今天收获到,心情大好,继而志得意满,兴许明天就能像罗卡琳般名成利就。今天没有收获,心情大差,自诩怀才不遇,众人皆醉我独醒,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遇见个把倍受追捧的知名人士,大体就以下几种反应。

 

一作粉丝状,赞美之词满溢,只求名人御批数语,最好加个博客链接,多沾点“名”气,他朝也成名。

 

或作不屑状,某某有甚大不了,还不是爹妈给了好皮囊,九成还是艺术加工照,绣花枕头,改天拍张更俊的放上网,跟风成行。

 

再作泼妇骂街状,专挑名人的刺,还是最“名”的那个。这位只懂词藻华丽,那位没有深度,还有错别字及文笔不流畅。若嫌力量不足,再添点粗言秽语,足够引来一众粉丝围攻,臭名远扬也算“名”。

 

但若问其中文义如何,整体有何评论。对不起,不知道,压根儿没细看过,老子只关心天上何时掉下个识自己这“良马”的伯乐。其他不甚出名的,就更是虾兵蟹将,怎么入得老子的法眼。

 

如此一来,满街都是扯着移动条粗看粗读,再多也是真知灼见,也是枉自淹没于文字海洋之中。歌曲需要听众,文章需要读者,大家都当作者,那谁当读者呢?

 

个个都抱着浮躁的成名之心,半年出5-6本长篇,每天写3-4篇短文。咬文嚼字,绝对欠奉;文章出门,还恕不修改。悲哀啊!悲哀啊!每日连载的金庸大师只有一个,尚有不少遭人诟病之章节,我们此辈文学新丁,不精雕细琢,又谈何出精品。再者,大都是只识网络文学却从不读书的“刘项”,每天忙于网络上码字,还有多少时间读经典著作,从何提高自身文学修养,更创出这边投稿那厢自称“现代经典”、“世界经典”的笑话来。

 

一个又一个原创坟墓,堆满的只是干枯的文字、老死的段落、化骨的文章,还有许多期待一朝成名天下闻的心。